(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股东等,需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流程、责任部门与人员职责、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