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补充公布)
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补充披露应收回款详情。集团向山西宜环、山西玖盛及深圳市鼎新提供贷款,合计本金人民币32,500万元。其中,山西宜环贷款1,000万元由个人担保及股份押记担保,已逾期并归类为第三阶段减值,计提拨备972万港元;深圳市鼎新贷款1,900万元无担保,已违约,计提拨备1,782万港元;山西玖盛三笔贷款共850万元为无抵押免息贷款,尚未到期,归类为第一阶段,计提拨备20万港元。贷款减值评估依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三阶段”模型进行。此外,公司补充披露发行可换股债券及新股所得款项用途,截至2025年3月31日,22.7亿港元未动用款项已全部用于宜昇项目等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