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多项子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61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129%。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泰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