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专项意见)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认为该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充分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对象选择、定价原则、发行方式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不影响原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