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相关议事规则及增补董事等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