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顶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