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评估董事及高管薪酬架构、建议非执行董事薪酬、审核解雇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制定、审阅股份计划事项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工作程序、议事规则及保密要求亦在规则中予以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