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