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