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信息申报、披露要求及股票买卖禁止行为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买卖公司股票须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交易。禁止短线交易,若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