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的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及风险防范措施。制度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无关联股东除外。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内容、后续跟踪管理及违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