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向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申请不超过3500万元借款额度,向另一致行动人郭裕春先生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年利率均为2%,无担保。本次借款用于企业周转,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审议通过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