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39%,议案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