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弘毅文化集團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新紀元廣場二十一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本次大會將審議一項普通決議案,內容為批准按每十(10)股每股面值0.02港元的已發行及尚未發行普通股合併為一(1)股每股面值0.20港元普通股的股份合併方案。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根據指示對決議案進行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舉行時間前不少於48小時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受委代表毋須為公司股東,但須親身出席大會。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身出席並投票,此時原委任表格視為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