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电影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燕))
李燕声明具备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或不良记录。其具备五年以上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注册会计师资格,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