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界定,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应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占用行为应采取法律措施追偿。原则上占用资金应以现金清偿,确需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审议及股东会批准。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