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专业审议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均为非执行董事,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查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有权提议外聘审计机构的聘任、薪酬及罢免事项,审查审计程序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审阅财务报表及年报、半年报、季报的完整性,重点关注会计政策、重大判断及审计调整。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外聘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定期检讨公司财务监控与内控系统,并听取内部审计汇报。委员会可查阅公司账目记录,要求管理层提供财务相关信息,并在必要时聘请独立专业意见。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