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提出薪酬计划建议、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相关决策需经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成员应对会议内容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