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交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且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