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需特别决议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依规定提交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