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相关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管人选,审查资格,提出任免建议等。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