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与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责任义务。明确董事、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及时披露。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