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相关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