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资料准备和项目初审。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方式、保密义务等内容,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