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