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旨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规定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单独表决。每位股东所持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为其累积表决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需提交个人资料并承诺真实性,董事会审核资格后确定候选人名单。选举时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者,若当选人数不足规定比例,需进行后续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