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明确离职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义务。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规定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署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