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表决结果现场公布,决议公告应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