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