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提名程序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等按规定提名,经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