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审计委员会履职需形成会议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相关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