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因个人或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等。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内审部门负责调查差错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