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管理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公司需对财务信息、重大事件、关联交易等进行披露,并建立保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