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申报、披露、转让及锁定等行为。明确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规定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禁止短线交易,并要求及时申报身份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制度还明确了股份锁定、信息披露、账户管理及相关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