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召开现场或通讯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议案及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