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1)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建议对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及(2)建议撤销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上市地位法院会议之结果)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7)于2025年11月17日举行法院会议,计划股东已通过以协议安排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及撤销公司上市地位的决议案。该计划获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并投票的计划股东中,99.32%的计划股份支持,反对票占0.68%,满足公司法第99条及收购守则规则2.10的要求。无利害关系股东中反对票占比为0.41%,未超过10%上限。截至公告日,建议条件中的(a)和(b)项已达成,计划预计于2025年11月25日(百慕达时间)生效。股份在联交所的最后买卖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下午四时十分,上市地位预期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四时正起撤销。股份过户登记将于2025年11月22日起暂停,以确定享有计划权利的股东名单。现金付款支票将在生效日后七个营业日内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