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4日进行多项交易,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及相关衍生产品。交易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普通股合计25,000股,总金额约378.16万港元,价格介乎151.20至151.70港元;卖出Delta 1产品共25,000单位,总金额约380.43万港元,价格统一为151.4386港元;另因平仓Delta 1产品卖出700单位,成交价为151.8517港元。此外,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普通股,买入434股,总金额约5.16万港元,价格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