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