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关于与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金额163,565,174.93元,公司已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本年度损益。另一子公司华东公司收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赵建财诉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