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补选曾勇、冯庆春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阅,两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名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