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ESG绩效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营项目等方面的建议;对公司ESG治理进行研究,检查ESG战略实施进展,审阅年度ESG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