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变更注册地)
浪潮数字企业技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96)董事会建议根据香港法例《2025年公司(修订)(第2号)条例》,将公司注册地从开曼群岛迁册至香港,并在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出的迁册证书后,向开曼群岛申请撤销注册。本次变更注册地需经股东于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并须遵守上市规则及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程序,同时取得必要的监管批准。变更注册地不会改变公司的资产、投资、管理或财务状况,亦不影响股东权益、股份上市地位及业务连续性。现有股份股票将继续有效,无需更换。董事会认为此次迁册有助于降低跨国合规复杂性、简化法律架构、减少合规成本,并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将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并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变更注册地仅在满足全部条件后方可实施,因此可能进行或不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