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腾盛博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37)于2025年11月15日修订了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该委员会由董事会于2021年6月22日决议设立,旨在物色、评估并推荐合适人选担任公司董事,监督董事会表现评核程序,制定提名指引,并就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政策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须由董事会任命,多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籍的董事,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额外会议,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委员会有权接触管理层及获取专业顾问支持,并须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与技能匹配、甄选董事人选、进行独立性年度评估、提出继任计划建议、推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制定,并在董事任命前评估整体技能与多样性平衡。委员会会议记录须详细载明审议事项及决策过程。职权范围将根据监管要求适时更新,并在港交所及公司官网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