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按18.154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相关手续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预计于2025年11月19日完成注销。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未收到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