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