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