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信息报告渠道、完善信息披露内控机制、对疑难事项提出建议、审阅投资者交流材料及监督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