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PS、SAN、ASA、MS生产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占0.2729%,无弃权。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