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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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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索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问询函中关于募投项目、业务经营情况等问题进行了回复。本次募投项目为“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64%,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8.57年。公司说明了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效益测算依据及合理性,并对财务性投资、货币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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