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需具备人力资源、企业管理、财务或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并对会议记录、保密义务及工作评估等作出规定。